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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PR认证目前适用于总部位于日本、韩国、新加坡和美国的公司。有关更多信息,请联系您的当地问责代理,如下所示:

  1. JIPDEC 
  2. Korea Internet & Security Agency
  3. Infocomm Media Development Authority 
  4. Schellman
  5. Truste  
  6. NCC Group
  7. HITRUST
  8. BBB
  9. Institute for Information Industry

问责代理证明组织符合CBPR计划要求或PRP计划要求。

跨国界传输信息的能力是全球经济中企业的基本工具。

这可能特别具有挑战性,因为各国的隐私法各不相同,包括一些国家对出于正常商业目的收集的个人信息有重大的转让限制。亚太经合组织跨境隐私规则(CBPR)系统为亚太经合组织区域各参与经济体之间的个人信息交换提供了一个单一框架,有助于弥合这些差异。

目前有九个参与APEC CBPR系统的经济体:美国、墨西哥、日本、加拿大、新加坡、大韩民国、澳大利亚、中国台北和菲律宾,预计不久将有更多国家加入。此外,亚太经合组织电子商务指导小组(ECSG)和欧盟第29条工作组为亚太经合组织CBPR系统和欧盟约束性公司规则的要求提供了共同参考

只有目前由亚太经合组织认可的问责代理机构认证的组织才可以展示印章、信托标志或以其他方式声称参与CBPR系统。对CBPR系统参与的虚假陈述可能会使该组织面临适用的执法行动。

APEC CBPR系统如何帮助您的业务?

亚太经合组织CBPR系统将亚太经合组织区域内不同的国家隐私法联系起来,减少了全球贸易信息流动的障碍。此外,通过促进您的企业遵守可执行的最佳实践标准,您可以证明您对消费者隐私的承诺。有关CBPR认证对您的业务带来的好处的更多信息,请参阅:CBPR系统的好处

个人信息处理者如何证明其责任?

亚太经合组织跨境隐私规则(CBPR)系统于2011年定稿,仅适用于个人信息控制者(“控制者”),因为亚太经合组织隐私框架(该框架)也仅适用于控制人,根据该框架创建了跨境隐私规则系统。

处理器隐私识别(PRP)旨在帮助个人信息处理器(“处理者”)证明其协助控制器遵守相关隐私义务的能力。PRP还帮助管制员识别合格和负责的处理器。PRP录取问卷规定了PRP的基线要求,亚太经合组织认可的问责代理将根据该基线要求评估寻求认可的加工商。为了接收这种识别,处理器必须满足这组要求。

2015年2月,亚太经合组织批准了PRP系统。有关该系统的更多信息,请参阅目的和背景文件。

*CBPR系统涵盖参与经济体的CBPR认证公司的信息传输,包括符合公司隐私惯例的后续传输。请注意,公司可能会受到经济不同的其他法律法规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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