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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伊利诺伊州生物识别信息隐私法案 (BIPA) 仍然是当今集体诉讼最热门的领域之一,但 BIPA 争议背后的许多核心问题目前仍未解决和不确定。正如伊利诺伊州北区最近在 Kukovec 诉 Estee Lauder Co., Inc., No. 22 CV 1988, 2022 U.S. Dist. LEXIS 202212(北卡罗来纳州伊利诺伊州,2022 年 11 月 7 日)显示,法院在其中许多关键问题上经常存在分歧——强调需要遵守伊利诺伊州生物识别法的法定要求

原告 Kukovec 在雅诗兰黛旗下的 Too Faced Cosmetics 网站上使用了一款试妆工具(“VTO Tool”)。原告声称,VTO 工具收集她的面部几何形状违反了 BIPA 第 15(a) 和 (b) 条。雅诗兰黛随后基于(除其他外)仲裁协议的存在以及未能就可识别的索赔提出抗辩而驳回了该投诉。

雅诗兰黛认为争辩是适当的,因为原告的索赔需要仲裁。该公司的条款和条件在某些页面上以浏览包装形式出现,在其他页面上以点击包装形式出现。然而,重要的是,原告没有访问任何带有 clickwrap 协议的页面,因此法院的分析中只有browsewrap 协议存在争议。法院轻而易举地提出了这一论点,指出雅诗兰黛的网站设计要求用户一直滚动到页面底部以了解网站的条款和条件,然后要求用户点击隐藏的链接来了解关于这些条款和条件的内容。因此,用户无需面对条款和条件链接即可轻松使用 VTO 工具。综上所述,法院得出结论认为,browsewrap 协议未能让用户得到建设性通知,这对雅诗兰黛的仲裁论点是致命的。

最后,法院处理了雅诗兰黛的论点,即争辩是有道理的,因为关于涉嫌构成雅诗兰黛违反 BIPA 基础的行为的指控的充分性存在缺陷;具体来说,因为投诉只提供了结论性的法律声明和“没有进一步事实强化的赤裸裸的断言”。法院还驳回了这一论点,认为原告的诉状“提出了一个连贯的故事”,而且不仅仅是模仿 BIPA 索赔的要素。因此,该投诉指控看似合理地违反了 BIPA 第 15(a) 和 (b) 条,这使得原告能够避免根据民法第 12(b)(6) 条被解雇。

有趣的是,法院发现,原告未能充分指控其在其 BIPA 诉讼因由下要求损害赔偿的鲁莽或意图。在这里,法院的理由是,投诉没有提出任何表明鲁莽或意图的事实——例如,了解 BIPA 的要求或关于故意不遵守法律的声明。因此,虽然原告充分指控了疏忽——允许她继续进行该理论——但她关于故意和鲁莽行为的主张被驳回,尽管如果她能够声称必要的细节,原告被允许修改她的请求以弥补这一缺陷.

 该案例强调了严格遵守伊利诺伊州生物识别隐私法的法定要求的重要性。 Kukovec 的决定还强调了面向消费者的公司需要确保他们不仅在其使用条款或类似的在线协议中维持仲裁协议和集体诉讼豁免,而且还以适当的方式向网站用户提供在线条款——以便他们与消费者达成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以在个人仲裁中解决任何生物识别隐私诉讼,而不是通过集体诉讼。同时,企业在设计仲裁协议用户同意机制的布局和外观时也必须考虑周全。这包括确保直接且显眼地呈现条款以引起用户注意,并避免页面上出现任何类型的“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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