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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发会议发现,在不断扩大的数字经济中保护数据的国家和区域法律框架往往过时、不兼容或缺失。这将为发展中国家未来融入全球经济积累问题,并威胁到它们可以从跨境电子商务中获得的惊人利益。

在一份题为《数据保护条例和国际数据流:对贸易和发展的影响》的新报告中,贸发会议表示,面对云计算、大数据和物联网等新技术,协调一致的数据保护制度将变得更加重要。报告敦促所有利益攸关方之间进行更多对话,以实现充分保护。

根据贸发会议的《网络法追踪》,截至2016年4月,只有108个国家制定了数据保护法,35个国家起草了法律草案。大约60个发展中国家根本没有数据保护法律。

现有的国家和区域制度,如美国和欧洲联盟的制度,往往包含类似的原则,但即使在处理跨境数据流动的方法上也存在分歧。

图1:数据保护核心原则

Data protection

资料来源:贸发会议


报告发现,不同的隐私概念和各种不同的利益相关者利益造成了紧张关系:个人关注自己的隐私权,并能够安全、自信地使用在线服务;政府关注国家安全;企业担心可能阻碍创新和贸易的合规负担和法规。

该报告跟踪了数据保护的演变,概述和总结了全球、区域和国家数据保护制度的现状,确定了制度制定和实施中的共同挑战,并提出了政策选择。它借鉴了18个国家政府、区域和国际组织以及私营部门和民间社会代表的贡献,为决策者提供了单一的信息来源。


图2:关键策略选项

策略选项

资料来源:贸发会议

该报告确定了各国以及国际和区域组织在通过或修订数据保护立法和准则时需要考虑的八个政策选项。

为了促进国际兼容性,必须避免数据保护方法的重复和分散。

报告指出,全球和区域组织可能需要集中精力于一个统一的倡议或少数国际兼容的倡议,而不是追求多个倡议。

在制定和促进国际和区域数据保护举措时,还应考虑到合规负担,以及对贸易、创新和竞争产生不利影响的可能性,特别是从中小企业的角度来看。

在这方面,报告指出,中小企业应参与与此类举措相关的辩论,并强调,建立消费者对监管模式的信任和信心的规定将有助于在世界各地发展电子商务。

贸发会议作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利益攸关方的召集人,为讨论这一极其重要的议题提供了一个论坛。

在这方面,新的数据保护报告于2016年4月19日在瑞士日内瓦举行的贸发会议第二届年度电子商务周期间的数据保护和隐私问题特设专家会议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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