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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4日,信息和通信部(“MIC”)发布了电子交易法草案(“法律草案”),供公众评论。

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4日。法律草案的生效日期尚未确定。

该法律草案包括104条和11章,预计将取代现有的电子交易法。该法律草案提出了有关数字签名、数字身份、可信服务、电子合同等的新法规和要求。这些新变化可能会影响到向越南提供服务的各个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法律草案提出了一个全新的章节(第七章)来规范数字平台。本章似乎是越南立法者采纳欧盟最新的立法举措-数字服务法(“DSA”)和数字市场法(“DMA”)

值得注意的法规包括:

1.关于数字平台的新定义和要求。

该法律草案将数字平台分为不同类别,包括中间数字平台、社交网络/在线通信网络平台、在线搜索平台、应用商店平台、在线广告平台、在线通信平台、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云计算平台、操作系统平台、共享经济平台等。这些平台受到相关当局的监督,如MIC、工业和贸易部或越南国家银行。

2.一般而言,数字平台提供商将承担以下显著义务:

  • 注册其电子交易系统,并确保满足与电子交易系统相关的某些技术要求;
  • 发布服务条款和隐私政策;
  • 为用户提供工具/机制,以通知/报告有关违反信息或商品和服务质量的问题;
  • 删除违反法律的信息;和
  • 根据本法律草案保护用户隐私。

3.大型平台:

大型平台:达到特定阈值的常规用户和/或收集或管理越南多人数据(由MIC确定)的中间数字平台将被视为大型平台。大型平台将承担以下额外义务:

  • 分析平台功能或使用产生的任何重大系统风险,例如对个人生活、新闻自由、儿童权利、国家健康和安全的负面影响;
  • 实施缓解上述风险的措施;
  • 每年向主管当局报告;和
  • 任命一名或多名官员监督大型平台义务的遵守情况。

4.主导平台:

主导平台是指在市场中具有主导地位并发挥特别重要作用的大型平台。MIC将发布被视为主导平台的列表。MIC似乎遵循欧盟的DMA方法,通过这一规定来监管“守门人”。主要平台将承担以下额外义务:

  • 提供关闭算法推荐的选项;
  • 以明确和公开的方式通知用户使用平台上的算法建议;
  • 允许用户卸载预安装在主导平台上的任何应用软件,此类卸载不会影响平台的基本技术功能;
  • 不使用任何算法建议来(i)阻止用户在购买商品/服务时做出准确的决定,(ii)让用户过度消费;和
  • 不得将从平台上卖方和服务提供商的活动中收集的数据用于与同一卖方或服务提供商竞争。

2022年5月4日,信息和通信部(“MIC”)发布了电子交易法草案(“法律草案”),供公众评论。评论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4日。

本文:https://cioctocdo.com/vietnam-new-draft-law-e-transactions-targeting-d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