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文章分类

由于世界上几乎每个人都使用互联网,在线行为广告(OBA)在任何营销活动中都具有重要意义,定向行为营销已成为互联网商业模式的核心。Ojam Bullrich Flanzbaum的合伙人Mariano Peruzzotti分析了阿根廷当前的监管环境,特别是在OBA和未成年人个人数据保护方面。

全球化、创新和技术进步极大地改变了我们生活的许多方面。数字革命是世界范围内最具代表性的发展之一,对社会的所有活动都产生了强烈的横向影响。

个人数据已成为推动数字时代的燃料。不可否认,个人信息的当前重要价值,个人数据是许多现代商业活动中的主要价值来源之一。事实上,大多数企业利用消费者的个人信息获取收入。大量个人数据的处理使公司能够确定消费者的习惯、需求和兴趣,从而根据消费者的偏好改进和定制自己的服务。

由于技术和互联网的广泛使用,营销实践在过去几年中发生了变化,人们的工作重点是通过每次营销活动获得更多收入。为此,了解消费者是确定其偏好和以更有效的方式接触潜在客户的关键。

什么是OBA?

OBA需要在用户上网时跟踪他们,并随着时间的推移建立个人资料,这些资料随后用于为他们提供与其兴趣相匹配的广告1。OBA是一种利用收集到的有关个人在线行为的信息向他们展示被认为与他们的偏好和兴趣相关的广告的技术。用于这些目的的相关工具包括跟踪技术,如Cookie、网络信标和跟踪像素,这些技术允许公司获得个人用户活动的信息,有时也不需要他们的知识。

基于面向未成年人的OBA的解决方案可能涉及广告商的经济利益与儿童利益之间的潜在冲突,即在合法使用其个人数据方面有充分的保障。针对儿童的广告是有问题的,因为儿童通常无法批判性地评估他们收到的信息,也无法理解他们是通过说服性策略进行营销的。

监管框架

法律景观和一般规则

阿根廷宪法》第43条和《个人数据保护法》(2000年第25.326号法案)(“法案”)确认了个人数据保护,第1558/2001号法令对第25.322号法律(“监管法令”)进行了重申,并由阿根廷数据保护局(“AAIP”)发布的条例进一步补充。个人数据保护作为一项权利也得到了阿根廷于2019年加入的《关于在个人数据自动处理方面保护个人的第108号公约》(“第108号”)的承认。阿根廷还签署了《关于个人数据处理方面保护人员的第108+号公约》(《第108+公约》),但该法案仍有待国会批准。

该法规定了处理和处理个人数据的条件,个人数据被定义为涉及个人或法律实体的任何类型的信息,无论是已识别的还是可识别的。

该法源于一些外国立法先例,如西班牙第5/1992号组织法、12月13日关于保护个人数据的第15/1999号组织法和数据保护指令(指令95/46/EC)。因此,阿根廷的法律法规与前欧盟指令的规定以及欧盟成员国在颁布《一般数据保护条例》(条例(欧盟)2016/679)(“GDPR”)之前颁布的法律非常相似。更重要的是,当地数据保护机构采取的许多解释标准都遵循了欧洲监管机构的考虑,例如西班牙数据保护局(“AEPD”)。

阿根廷法律框架依赖于明确同意作为处理个人数据的法律基础。阿根廷法律不承认合法利益或默示同意。根据该法第5节,除非例外情况适用,否则在收集或处理个人数据之前,必须获得数据主体的同意。尽管该法规定了同意规则的具体和有限的例外情况,但此类例外情况对案件的适用应作限制性解释。

该法案没有具体提及OBA或分析。然而,该法第27条和监管法令规定了为营销目的处理个人数据的基本和一般规则,但没有区分用于开展广告活动的手段。因此,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开展营销活动,上述一般规则均应适用。

根据该法第27条,公司可以使用收集到的与地址、文件交付、广告或直销以及其他类似活动有关的信息来确定商业、促销或广告目的的消费者概况,前提是:(i)公众可以获取此类数据;(ii)数据主体自愿提供信息或表示同意。在实践中,这是通过书面同意或点击框给出的。

监管法令第27条规定,在营销活动中,个人数据的收集、处理和转移不需要数据主体的同意,前提是:(i)此类数据的收集,处理和转移的目的是定义某些概况,对个人偏好和行为相似性进行分类;(ii)数据主体只能通过其属于通用组来识别。

换句话说,根据监管法令,数据控制者可以出于营销目的处理有限的个人数据,而无需事先获得数据主体的同意。这项法律法规似乎依赖于出于营销目的处理信息时的选择退出同意。然而,在两个判例中,阿根廷法院认为,数据主体必须就数据处理的不同方面给予明确同意,包括将信息用于宣传目的。在其中一个案例中,法院裁定,将个人数据用于直接营销将超出最初商定的数据收集目标。

因此,最保守的方法是获得明确同意,以避免与出于营销目的非法处理个人个人数据相关的任何风险,例如OBA。

此外,AAIP第4/2009号决议要求使用特定语言告知数据主体选择退出所有营销信息的权利。

未成年人的个人资料

阿根廷签署了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该公约保障儿童的隐私权。事实上,第16条规定,“任何儿童的隐私、家庭、家庭或通信均不得受到任意或非法干涉,其荣誉和名誉也不得受到非法攻击”。此外,“儿童有权受到法律保护,免受此类干涉或攻击”。

然而,该法和任何其他法律法规均未包含关于保护未成年人个人数据的任何具体规定。因此,没有针对儿童和青少年的OBA相关规则或指南。

近年来,前政府在国会提出的个人数据保护法案进一步规定了与直接向未成年人提供的信息社会服务相关的个人数据处理的合法性条件。根据该倡议,数据管理员有义务在收集、使用或披露13岁以下儿童的个人数据之前获得可核实的父母同意。根据问责制原则,主计长还必须作出合理努力,确保获得可核查的同意。不幸的是,该法案从未在国会讨论过,因此不再有效。

考虑到该法中没有具体规定,可以解释为,与任何其他民法一样,处理18岁以下儿童的个人数据需要其法定代表人(父母或监护人)事先同意(即,关于签订合同能力的规则也适用于同意数据处理操作的能力)。

然而,第4/2019号决议通过承认《阿根廷民法典》和《商法典》规定的渐进法律行为能力原则,规定在处理未成年人个人数据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 根据未成年人的生理特征、技能和发展,他们可以就个人数据的处理给予知情同意;和
  • 如果未成年人没有足够的能力提供其知情同意,则未成年人的法定代表人(父母或监护人)应代表未成年人给予同意-在这种情况下,数据管理员必须采取合理步骤核实法定代表人的身份。

这些规则给公司带来的实际挑战涉及这样一个事实,即没有一般准则来确定未成年人是否有足够的成熟度来提供他们的自由同意。因此,虽然在某些情况下,未成年人可以提供有效的同意,但不可能制定一般规则;因此,保守的做法是,在处理未成年人的个人数据时,应获得其法律代表的同意。

目前还没有任何指导方针或法院判例分析与数据主体同意参与OBA的必要性相关的问题。就未成年人而言,似乎符合阿根廷法律制度(包括人权条约)规定的一般原则的方法将是依赖于事先授权的方法。

为了使同意有效,必须由相关未成年人在其达到理解其行为的必要成熟度时作出,或在其余情况下由父母或其他法律代表作出。同样,由于确定未成年人是否已达到足够的成熟期可能会很麻烦,公司可能会采取保守的选择,即请求父母同意。

根据该法第6条,各组织将需要提供关于收集和使用未成年人个人数据的显著通知。

不遵守的后果

如果违反该法案的规定,AAIP可实施以下行政制裁:(i)书面警告;(ii)数据库暂停一至365天;(三)取消数据库;和/或(iv)每次侵权最高罚款10万卢比(约778欧元)。

任何受影响的数据主体如果认为隐私权受到侵犯,也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该法的规定没有得到严格执行,自该法颁布以来,指控违反该法的执法行动相对较少。然而,AAIP实施的调查和制裁数量有所增加。这似乎是政府对控制器和处理器进行更大监督的趋势。

DPA的指南和建议的最佳实践

在没有具体规定的情况下,在处理未成年人信息时,考虑AAIP以前关于数据处理方面的意见和规定是很重要的。

AAIP发布了一些关于在新冠肺炎大流行背景下使用未成年人个人数据的建议。在该出版物中,AAIP强调了负责任地使用技术、父母的作用和儿童隐私的重要性。AAIP表示,“通过儿童和青少年通常使用的网站、视频游戏、社交网络或在线广告,他们可能会接触到不适合其年龄的内容。因此,他们可能会在情感和心理上遭受痛苦”。因此,AAIP从很小的时候就促进了对未成年人的个人数据保护权利教育。此外,AAIP建议实施具体机制,限制对不适当内容的访问,如色情、赌博服务、成瘾、错误信息等,以限制对不恰当内容的访问并控制儿童和青少年使用这些设备。

本文件符合之前的AAIP第18/2015号决议,该决议提供了一套开发应用程序时应考虑的隐私准则。本文件规定,如果应用程序由儿童或青少年使用,开发人员应特别注意适当保护他们的隐私权。第18/2015号决议进一步规定,“虽然这是一个密集使用技术的群体,但他们可能缺乏识别滥用个人信息可能带来的危险所必需的批判性思维技能。”。

由于未成年人被视为弱势群体,AAIP认为有必要实施特别保护措施,例如:

  • 尽可能限制所收集信息的种类和数量;
  • 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
  • 避免与第三方共享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
  • 提供关于负责任地使用其数据的适当信息,并警告他们与滥用数据有关的危险;和
  • 在适当情况下,获得父母同意,并建立保障措施,使他们了解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使用情况。

结论

阿根廷的现行条例没有就OBA的使用提供明确和具体的规则。就未成年人而言,这对将此类技术用于商业目的的公司来说是一个真正的挑战。考虑到人权条约承认的原则和该法的精神,有一项理解是,可取的做法是依靠事先和明确的同意。当寻求同意时,公司应采用可靠的母公司验证方法。

此外,有关数据处理活动的完整信息应以透明、易懂和易于访问的形式提供,使用清晰明了的语言。特别是在未成年人的情况下,他们应该能够完全理解所有术语,避免使用法律术语。简单的表达、短句、图像、图形、视频或音频解释这些专门针对儿童的问题,可能有助于理解内容。

本文:https://cioctocdo.com/argentina-online-behavioural-advertising-and-prot…

文章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