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隐私保护】日本个人信息保护法综述
cioctocdo
22 September 2023
【CPO交流】隐私专员处理多重法规、本地化规范和数据泄露#PrivacyNama2022
cioctocdo
21 October 2022
【美国VCDPA】VCDPA:弗吉尼亚消费者数据保护法解释
cioctocdo
30 September 2022
【巴西隐私保护】巴西:关于DPO的最新指南
cioctocdo
28 August 2022
巴西数据保护局(“ANPD”)的第一份指南(“指南”)涉及处理代理的定义和数据保护官员(“DPO”)的一般要求,发布近一年后,监管机构发布了更新版本,并进行了一些修改1,主要目的是澄清后者的作用。
【泰国PDPA】泰国:实施PDPA-通知和同意要求-第一部分
cioctocdo
28 August 2022
【英国隐私保护】英国:数据保护和数字信息法案概述
cioctocdo
28 August 2022
【GDPR】任命数据保护官:10 个常见错误
cioctocdo
18 August 2022
【GDPR】数据处理协议:10 个最重要的考虑因素
cioctocdo
18 August 2022
【DPO】数据保护官还是首席隐私官?
cioctocdo
15 August 2022
【DPO】DPO与CPO:法规遵从性角色一览
cioctocdo
15 August 2022
虽然法规遵从性和数据保护已经存在了一段时间,特别是在金融和卫生等领域,但它们始终被捆绑在一起,成为法律和信息安全角色。越来越复杂的数据保护法规使公司在法律眼中对其收集的数据的安全性负责,这一法规的兴起导致了新的专业合规角色的出现,如数据保护官(DPO)和首席隐私官(CPO)。虽然它们在同一领域内运作,但这些角色有多相似,公司是否需要两者?让我们仔细看看!
DPO:合规的守护者
根据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United Nations Conference on Trade and Development)的数据,目前已有132个国家制定了确保数据隐私和数据保护的立法。根据其中几项法律,尤其是欧盟的《一般数据保护条例》(GDPR)、巴西的《数据保护法》(LGPD)和新加坡的《个人数据保护法》,在某些情况下,指定DPO是强制性的。虽然根据组织的规模或其每天收集或处理的数据量,不同法律的要求可能有所不同,但许多在现代数字化基础设施上运行的公司现在都需要DP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