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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PDPA】泰国:实施PDPA-通知和同意要求-第一部分

《2019年个人数据保护法》(“PDPA”)于2022年6月1日全面生效。该法对居住在泰国的数据主体的个人数据的处理(即收集、使用和披露)进行管理,这些数据主体由企业(定义为数据控制者或数据处理者的个人或法人实体)执行。《个人数据保护法》保护数据主体的权利,并承认企业出于适当和有限的目的处理个人数据的需要。

【英国隐私保护】英国:数据保护和数字信息法案概述

2022年7月18日,英国下议院通过了《数据保护和数字信息法案》(“143号法案”)1,这标志着英国脱欧后数据保护框架计划改革的重要一步,各组织需要了解许多重要的拟议变更。

【GDPR】数据处理协议:10 个最重要的考虑因素

在《通用数据保护条例》颁布三周年之际,库利发起了一系列侧重于GDPR的网络研讨会。 数据处理协议(DPA)由控制器和处理者使用,以根据GDPR的要求正式确定其数据处理安排。我们的第三次网络研讨会涵盖了我们认为组织在DPA方面最重要的10个考虑因素。

【DPO】DPO与CPO:法规遵从性角色一览

虽然法规遵从性和数据保护已经存在了一段时间,特别是在金融和卫生等领域,但它们始终被捆绑在一起,成为法律和信息安全角色。越来越复杂的数据保护法规使公司在法律眼中对其收集的数据的安全性负责,这一法规的兴起导致了新的专业合规角色的出现,如数据保护官(DPO)和首席隐私官(CPO)。虽然它们在同一领域内运作,但这些角色有多相似,公司是否需要两者?让我们仔细看看!

DPO:合规的守护者

根据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United Nations Conference on Trade and Development)的数据,目前已有132个国家制定了确保数据隐私和数据保护的立法。根据其中几项法律,尤其是欧盟的《一般数据保护条例》(GDPR)、巴西的《数据保护法》(LGPD)和新加坡的《个人数据保护法》,在某些情况下,指定DPO是强制性的。虽然根据组织的规模或其每天收集或处理的数据量,不同法律的要求可能有所不同,但许多在现代数字化基础设施上运行的公司现在都需要DPO。